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的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(又稱公政公約、ICCPR)及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(又稱經社文公約、ICESCR)兩大國際人權公約簡稱為人權兩公約,2009年作為國內法在台灣頒布實行,也成為台灣人權保障的最重要依據......